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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3年12月4日 星期一    安徽省资格证书考试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教师资格等级证书考试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责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和机构通用。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各种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岁;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出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的特殊性.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技艺的人员.学历要求还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放宽到什么程度,要根据个人所具有的特殊技艺而论.而且要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才能放宽。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了有学历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这是和其他6种教师资格的显著区别。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也就是说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识按照不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传授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学习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学生的特长和潜力能够充分发挥出来。教育教学能力的内容广泛,要求较高,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公民的素质差异较大,因此,《(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4.担任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应为教育教学能力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硬件",因为教师(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身体条件对教育教学效果有一定影响。《教师资格条例》第六条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身体条件主要是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身体条件"的具体标准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国民经济部门需要的中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性质,决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实习和实际操作的内容较多,这些实习和实际操作任务是由实习指导教师承担的,这些实际操作教学水平,除了要有一定的学历作基础外,还要有相当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实践锻炼才能达到。所以,在《教师资格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中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普通话水平要求

  《教育法》规定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学都应当推广使用普通话。《(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往越来越密切、范围越来越大,普通话作为交往的重要工具日益为社会所重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对推广使用普通话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师应当具有比其他社会成员有更高的普通话水平。

  7.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学习、掌握并能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原理是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根据这条规定和不同教师资格的不同要求、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习和考查(考试)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具体办法。

  ·资格分类

  《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地点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01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考试时间

  由于教师职业要求在教学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原理,根据《教师法》规定,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方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公告。

  ·申请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


  ·具备能力

  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是否适合做教师是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为人师表、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能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等内容都是准备执教的人应当具备的素养。为此,鉴定要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门进行面试(答辩)、试讲和心理测试。

  ·认定机构

  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安徽教师资格证2013年9月起纳入国家统一考试;师范、非师范生都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为帮助广大有志于教育事业的同学顺利通过考试,安徽省资格证书考试办公室常年开设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教案辅导
2014国考教师招考笔试课程笔试课程
 
 
合计费用
 
 
幼儿园
综合素质
45
680
 
新版教材及资料试卷120元,合计费用1930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60
780
《试讲/说课/教案》
 
20
350
 
中、小学
专业知识提高班
综合素质
45
680元
1480元(含资料试卷120元),送《试讲说课》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60
780元
    
    
     幼、中、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160
 
 
3800元
保过班
 
 
(含资料试卷180元)送《试讲说课》
中、小学
学科专业知识
45
1200-1500元
(含学科资料)
中小学、幼教
《试讲/说课/教案》
20
350元
(含资料试卷)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 元;面试每人280 元。
 
       
   安徽省资格证书考试办公室是合肥最早开办教师资格证考前辅导的官方机构,连续5年保持笔试通过率95%以上
招生对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大三(含大三)以上学生。
考试时间:笔试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报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主楼13层1308—1309室。
咨询电话:0551——63634572 司老师;66106372武老师 ;13966768313胡老师

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由全国制定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考试

类 别

笔试科目

面 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小学甲类(除艺术体育类之外的科目)和小学乙类(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程序:                                
1、计算机专业方面的报教师资格证!?
          直接报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就可以了,再考个普通话就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了,专科生只能申请小学,初中的资格证,而本科生可以申请高中的教师资格证

2、请问教师资格证什么时候报名?
教师资格证的报名和自考其他专业的报名是一致的,一年4次报名机会,分别是:2月16——3月10号报7月份考试            
5月16——6月10号报10月份考试        
8月16——9月10号报1月份考试      
11月16——12月10号报4月份考试  

3普通话怎么考?
到当地语委办报名考试。 
 一、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性质
教师资格证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证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依照法定聘任程序被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聘任后,方为教师,具有教师的义务和权利。教师资格证一经取得,非依法律规定不得
丧失和撤销。
二、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毕业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应当具备申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申学教师资格证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申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证者(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者(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备相当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特殊技艺者,通过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后,报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应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项目,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普通话水平测试,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由指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负责测试。测试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经由省语委办验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约有效期内不再重新测试。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
教育教学工作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测评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2)各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对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3)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由学校自行决定;
(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须考试合格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2、高等学校教师参加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岗前培训,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再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三、教师资格证的申请
(一)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证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及对象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实行自愿的原则。
(三)凡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各级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均应依法受理,并按照法定的认定条件、权限和程序,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非依法律规定,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不得拒绝受理。
(四)教师资格证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交的基本材料有: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限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5)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和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安徽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
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为做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评标准和办法。
一、测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内容的考察可通过面试进行,也可结合听课一并进行。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听课和对申请人提问进行测评,也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实验操作能力,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和听课进行测评。
二、测评指标及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从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测评的指标及分值规定如下:
1、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包括教育思想、教学目的、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2、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3、教学组织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4、教学基本素养。包括口语表达、体态表达、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实验能力。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实验的操作步骤、技巧及效果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6、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0分。
具体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分别按《安徽省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执行。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工作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价。
2、对在职教师的测评,由申请人提交近一学期的教案,专家组从教案中选择一课,申请人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3、对社会人员的测评,每次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拟出各学科10课时的内容,由认定机构提前1周予以公布。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和内容,并将教案提交专家小组。
 
四、测评的实施与判定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以测试标准为依据,逐项评分。
3、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对申请人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各专家根据听课、查阅教案和提问的情况独立进行测评,最后由专家组汇总各专家测评结果,并由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5、对试讲结果的判定,以参加测评的所有专家总平均分作为依据,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总平均分60分及以上合格。
6、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评结果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
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为做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评标准和办法。
一、测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内容的考察可通过面试进行,也可结合听课一并进行。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听课和对申请人提问进行测评,也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和听课进行测评。
二、测评指标及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从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测评的指标及分值规定如下:
1、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包括教育思想、教学目的、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2、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3、教学组织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4、教学基本素养。包括口语表达、体态表达、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教学演示、教具和学具的运用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6、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0分。
具体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分别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执行。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工作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价。
2、对在职教师的测评,由申请人提交近一学期的教案,专家组从教案中选择一课,申请人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2、对社会人员的测评,每次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拟出各学科10课时的内容,由认定机构提前1周予以公布。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试讲次序和内容,并将教案提交专家小组。
四、测评的实施与判定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以测试标准为依据,逐项评分。
3、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4、各专家根据听课、查阅教案和提问的情况独立进行测评,最后由专家组汇总各专家测评结果,并由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5、对试讲结果的判定,以参加测评的所有专家总平均分作为依据,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总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评结果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
 
报名地址:
一、安徽省资格证书考试办公室(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主办公楼13层人教处1308~1309室)
      公交线:1、115、148、126到“安医附院”站台下或乘19、21、149、226到“省人大”站台下。
      电  话:    0551——63634572  司老师       13966768313  胡老师               
二、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西教学楼116室)
     公交线:17、19、21、111、118、122、135、149、150、168、226、235到“合工大”站台下即到。
     电  话:    0551——66106372  武老师       15555168119   李老师 
三、合肥学院经济系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始信路40号博学楼B-211室)    
     公交线:18、31、148、150、235、601、618、901到“耕耘路”站下即到。     
     电  话:    0551——62159106  朱老师       15555179964   吴老师
资格证书的特点:
权威性:国家教育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袂颁发的国家资格证书。官方网站查询。
专业性:统一考试标准,统一指定教材,统一时间考试,因为专业,所以卓越。
必备性:国家实行行业准入制度,该资格证是您步入该行业的必备敲门砖。
实用性:单位招聘录用的有效凭证,也是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有效凭证及其在岗人员加薪或评定职称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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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1-63634572 司老师 0551-66106372 武老师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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